中南大学党委2017-2019年度党员、干部教育培训研究立项课题管理规定
  • [日期:2018年09月17日 16:56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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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立项课题负责人:

为加强对中南大学党委2017-2019年度党员、干部教育培训研究立项课题的管理,进一步提升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,根据《关于公布中南大学党委2017-2019年度党建研究和党员、干部教育培训研究立项课题的通知》(中大党组字[2018]10号)(见附件1)要求,特作出如下规定。

一、课题研究由项目负责人负总责,其他主要成员按照任务分工具体负责。课题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党组织(机关部、处党支部)、校党委党校和计划财务处共同负责对课题研究的指导与检查,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。

二、课题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课题立项申请书的设计方案,明确研究任务分工,认真组织课题研究,坚守科研诚信,把握研究进度,按要求做好课题中期检查工作。

三、重点项目的结题要求:发表1篇CSSCI文章(或与课题相关的专著),或发表2篇公开刊物文章;或成果在省(部)级以上相关会议、刊物、文件上交流、采用或推广。一般项目的结题要求:发表1篇公开刊物文章;或成果在学校、地(厅)级以上相关会议、刊物、文件上交流、采用或推广。

四、根据结题通知要求,将课题相关成果复印件(原件备查)和结题评审登记表(见附件2)纸质稿(加盖公章)等送交党校,并将其电子稿发送至党校d-dx@ csu.edu.cn)。

五、课题立项经费由计划财务处一次性划拨给项目负责人。项目负责人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及相关法律、法规,严格按照《中南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中大财字〔2016〕40号)(见校内公文)的规定使用与管理课题经费,做到专款专用,不得挪作他用。

六、校党委党校会同计划财务处做好对立项课题的中期检查(包括经费的使用)和结题验收工作。

七、课题中期检查时间为2019年6月,结题验收时间为2020年6月。

 

 

 

中共中南大学委员会党校

2018年9月6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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